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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三水两男子偷盗10000元电缆,以为找熟人销赃就神不知鬼不觉?

发布时间:2019.07.04 新闻来源: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浏览次数:

 黑风高夜,只见一辆神秘车辆停在路边,两名男子从车上下来,沿着路边游走......

 
他们在某处停下忙活了一会,然后扬长而去,他们挥一挥衣袖,原来带走的是电缆!
 
6月23日6时39分,大塘派出所接到事主董某报警,称其于大塘镇某楼盘内使用中的私用电缆被盗,被盗电缆约长50米,造成事主约10000元的经济损失。
 
接到报警后,大塘派出所迅速组织警力,对该案发地进行视频追踪。
 
6月26日,民警前往东莞市凤岗镇,对嫌疑人进行收网,成功抓获陈某光,嫌疑人陈某光交代了,其伙同另一嫌疑人刘某汇,一起盗窃犯罪事实。
 
6月27日,民警在清远市银盏新村某出租屋内,成功抓获涉嫌盗窃电缆的嫌疑人刘某汇,缴获作案车辆一台、作案工具一批。
 
据嫌疑人陈某光交代,自今年5月份起,他多次伙同犯罪嫌疑人刘某汇到大塘镇某工地盗窃电缆,盗窃得手后,他就把电缆卖给相熟的废品站老板,将卖出的钱私下分了。目前,2名嫌疑人依法刑事拘留。
 
废品回收站收货时千万要注意,收货一定要仔细检查,违法物品,一定不能收。遇到危害公共财物的不明人物,可及时报警。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规定:“明知是犯罪所得的赃物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或者代为销售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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