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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9.06.21 新闻来源: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浏览次数:

 2019年3月29日,西安中院依法揭露一审宣判被告单位陕西奥凯电缆有限公司及王志伟等8名被告人犯出产、出售伪劣产品罪,单位行贿罪,行贿罪一案。被告单位陕西奥凯电缆有限公司犯出产、出售伪劣产品罪,单位行贿罪,数罪并罚,决议履行罚金人民币3050万元;被告人王志伟犯出产、出售伪劣产品罪,单位行贿罪,行贿罪,数罪并罚,决议履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2150万元;其他7名被告人犯出产、出售伪劣产品罪,单位行贿罪,别离判处有期徒刑七年至十二年又三个月不等的刑期,并处罚金。

主犯无期!西安地铁“问题电缆”案一审宣判
 
  经审理查明
 
主犯无期!西安地铁“问题电缆”案一审宣判
 
  据此,法院以为,被告单位陕西奥凯电缆有限公司及被告人王志伟、韩增永、赵志刚、李庆、杨振东、王堪吉、张庆忠、张国玉在出产、出售电力电缆进程中,经过出产、出售不合格产品假充合格产品,获取不合法利益,其行为均已构成出产、出售伪劣产品罪。被告单位陕西奥凯电缆有限公司及被告人王志伟、韩增永、赵志刚、王堪吉为获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资产,其行为均构成单位行贿罪。被告人王志伟为获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资产,情节严重,已构成行贿罪。遂按照法律规定,作出上述判定。
 
  宣判当天,社会各界人士、新闻媒体工作者及被告人亲属到庭参与旁听。西安中院对庭审进程进行了全程直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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